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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撒] 丑态书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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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09: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朱以撒] 丑态书风说
作者:朱以撒(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书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这些年欣赏书法展览,有两个很深的印象,一是幅式都变长了,展厅有多高,幅式就有多长,甚至拖延到地板上。再一个是把字写丑了,竞相丑化、有意为之。想把字往美处写的人反而少了。
   我们对一件作品的认识,尽管千百年来审美观随时迁移,但是对于用笔、结体、章法的重要性却是承认的。大书家的用笔都是精到的,小书家则未必,多败笔。当我们把玩二王、智永、虞世南、颜真卿、苏东坡、赵孟頫乃至写狂草的张旭、怀素的字,都会有用笔精美的感慨。一件作品的美观,从微观处说,就是用笔在起作用。当代书坛盛产行草,凡延续二王一脉的继续保持了用笔的完美,而效仿明清狂放、霸悍一路的,则漠视于用笔,或甩或蹭,狂驰无度,点画狼籍,以丑为尚。
   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审美功能在不断地增强,利用主观能动性来改造客体,把最初的带有自然属性的、功利属性的艺术类型,逐渐提炼成为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美之所以为美,因为它是人的本质的肯定,通常认为需要和谐、完美、统一。丑之所以为丑,因为它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与否定,通常认为以“毁型”特征出现,诸如残破、缺陷、分裂、冲突。以此显示出与美所对立的另一种审美观。对于以美为主流的创作,丑的乐意表现,显示了截然不同的审美心理,诸如逆反、刻意。这种现象在文学史上也有过。譬如《宋元平话》,为了从市井佃民的欣赏角度出发,在很大程度上就冲决了封建史官和文人士大夫的历史道德观念的束缚,在描写他们喜爱或厌恶的对象时,必然夸张、美化、丑化,渲染市井的俚俗情趣。这样必使正史中高贵、威严、堂正的帝王将相,在平民眼中淡化,成了另一类审美形态。《宋元平话》的艺术趣味是什么呢?就是投市井佃民所好,嗜奇好异、打斗争端、刺激挑逗,比正史远远搏得喝彩。可是这种审美趣味的发展如果不去芜存精,一味添加噱头,最终必落俗套。这显然不是一条易于行走的道路。以丑为美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总是要以追求美好为开端,融贯淬炼,达到以丑为美的效果。如果没有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书法中的丑仍然没有什么价值。在书坛沉不下来,沸沸扬扬地大举活动之时,有些作者就抱着这么一种创作思路,来迎合时下的风气。但是完全可以看出,经过长期用笔、结体、章法训练的作者,在掌握融化了常规的一些要求之后,在创作中表现得任意些、不守法些、不周全些,反而更有意味,有一种脱化之美。而没有经过这一过程的作者,用笔如刷如扫,狂驰骤墨,则完全是丑陋粗俗。把非审美上的丑,即生活中的丑不加提炼除杂,就想当然带入艺术殿堂。持这种心态的人也太无视中国书法的内在规定性了。所谓涂鸦就是如此。但是这一类作品却能在一些活动中堂而皇之的出现,又不能不让人怀疑是不是相应形成了一个市俗化的欣赏系统了。
   艺术之初来自民间,这是不容置疑的。许多艺术经过了由俗到雅的蜕变,其中就是文人审美观在起作用。譬如曲子词原先流行于民间市井,不可避免地携带“俗气”,当进入文人的创作领域之后,在文人自身修养的引导下,词风不断地得到雅化,成为可以清赏的案头之物。宋人的词、书法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趋雅避俗。因此他们总是陷入矛盾的冲撞调整中,一方面在理论上要求词、书符合文人的审美趣味,雅化去俗,适意逍遥;另一方面又调笑取乐任性恣意,求新异偏颇的感官刺激。纵笔如刷就是显例。终于在南渡之后有所改变,在词的方面,对于声律、典故、词句展开创作方法和技巧的讨论,又走向精美的创作境界。书法也有如陈栖、姜白石对于用笔用墨方面的细说。一系列创作规范的设立、打破、再设立,就是为了更好地表现性情挥洒才情。当今的创作在某些方面是没有这种调节的,偏执一端,极尽丑、极尽俗、极尽野,反而把美感挤走。美是需要一定的氛围的,有了相应的氛围才能显现美。除了作者的审美素养之外,再就是功力因素,这是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对于一个审美素养和功力都有不足的作者而言,他的创作只能量力而行。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譬如一些长幅作品,有的作者根本没有这种挥洒能力,包括没能力延续如此的篇幅空间、没能力写这么多的字、没能力写这么大的字,最终是扭曲了自己,笔墨面日可憎。在表现中失当、夸张过度、勉强为之,只能构成丑陋,远离美意。先秦的言意观曾经给我很深的印象,他们肯定言意的关系(即语言符合与意义表达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稳固的,但在涉及形而上超验领域时,言意之间是不一致的,诸如“言不尽意”。如果运用在书法创作上,一般还是“言不尽意”,可是有的作者却要施展与自己本来意向不一的方式、方法,他们的表达又如何有点滴达意的可能?
   关于丑态书法,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很多,而那些美观的、细腻的、简静的、安然的作品却日渐少了,这就反映了一种追求的趋势。趋势是不可扭转的,谁也没有这种能力,只能靠自身发展的规律来调节。这是需要时间的,人的审美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一种平衡,但平衡太久,又需要在冲突中寻找新的形式作为补偿,那就是不平衡的使用,甚至走向了极端。现在也有一些人为了宣传所谓的展览效应,推波助澜地张扬书法的丑态。展览效应只是审美效应之一种,案头审美并不因为幅式小形态秀美而过时,它仍然是欣赏不可缺少的部分。那些精小的册页、扇面、简牍,笔精墨妙,咫尺间充盈精神的力量,和长幅相比甚至更宜把玩。同样是一件优秀作品,凡小必趋于雅,凡大必趋于雄,相互之间固然难以论高下,只是各有审美特色。但是,现在总是听到的都是创作为了突出展览效应的宣扬,认为这是审美意识的现代转型。我认为,审美感受是审美意识的出口,审美理想、审美心理最终要落实到审美感受上。从古代的案上观到当今的壁上观,可以视为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的转型,在更大的空间里集中地体现个人的个体自由的关注方面。但是,是否就真的在创作上体现自由呢?实际并没有实现。对于美的追求是本能的,却为了迎合某些时尚走上了丑化的道路。为什么现在许多作者不以楷书为范,接受美的结构的训练?因为楷书是古典主义色彩的、文人情调的。楷书只适宜于那些心平气和并能耐心精雕细琢的儒雅文人的“心灵消费”,缺乏那种社会背景、语言环境,自然遭受冷落。草书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宜于功力深厚的书家释放淋漓尽致的激情,和内心深处的隐秘。于是,草书也宜于没有功底的生活中常人涂鸦般的浮肤浅乐趣的散发,博人一粲。项穆曾批评的那种创作现象:“如瞽目丐人,烂手折足;绳穿老幼,恶状丑态,齐唱俚词,游行街市也”,如今有些作品,也进入了这个范畴,只不过共同的追逐,却以丑态为常态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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