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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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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3:3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
征稿启事
      岭南之地,文化底蕴深厚,人杰地灵。而在近代文化发展中,容庚(1894-1983)作为岭南本土成长起来的著名古文字学家、金文专家、书法家,其以严谨、科学的治学精神,在古文字学、书法创作与理论、收藏鉴定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了弘扬容庚的治学精神,立足岭南书坛,面向全国,兼容并包,推动广东书坛创作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同时挖掘、推出更多全国书法人才,为我国传统书法文化的继承、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书法院联合主办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现面向全国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法院              

承办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文广新局
广州市番禺区文联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办事处
广东省南方书法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

《羊城晚报》社
市桥街书画研究会        
长堤文化园

媒体支持:

《中国书法》杂志社  《中国书法报》社  《书法导报》社  
《书法报》社  《美术报》社      《书法》杂志社   
中国书法网     中国书法家论坛   《番禺日报》社
《中国书画报》社  《青少年书法报》社

二、 成立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广东书法院。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下设评审、监察小组,共同组成评审工作组。

顾问:陈永正、曹利祥、徐柳

主任:张桂光

副主任:纪光明、李远东、边叶兵、何穗鸿、曾远明

秘书长:李远东(兼)

副秘书长:陈棋雄、颜奕端

委员:李桂灵、李菲鸿、陈咏诗、罗炳生、范桂觉、汪德章、刘莹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颜奕端(兼)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罗炳生、范桂觉、莫尔深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李林惠、王成聚、卢智瑜

三、入展、设奖及待遇

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入展作品300件,其中设特等奖2件、优秀作品30件。

1、特等奖2件:每件作品作者获得收藏费人民币50000元,颁发特等奖奖杯、证书及作品集2本,邀请参加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作品展览开幕式;

2、优秀作品30件:每件作品作者获得收藏费人民币8000元,颁发优秀作品证书,获赠作品集2本,邀请参加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作品展览开幕式;

3、入展作品:每件作品作者获得收藏费人民币500元,颁发入展作品证书,获赠作品集1本;

4、入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的作者)。

四、评审机制

1、评委会由省内外全国评委组成。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评、复评,第二阶段为终评、评奖;

2、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及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3、对所有进入特等奖、优秀作品、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获奖、入展资格;

4、所有获奖、入展名单在“广东文艺网”、“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网”、“广东书法院网”、“广东书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书法教育》报”、“中国书法网”、“中国书法家论坛”等媒体上公布。

五、投稿事宜

1、征稿对象:l8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创作内容和规格:

(1) 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古今诗、词、赋、文、联等均可,尤其欢迎书写与容庚有关的内容;

(2) 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240cm×97cm,不要装裱。

3、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但投稿时禁止化名。参赛稿件每幅作品寄参评费人民币30元(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中国书协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广东本省作者是广东省书协会员的附会员证复印件),可免交参评费。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来稿请注明“容庚奖”;

(2)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篆刻获奖、优秀作品、入展作品的作者在接到通知后需寄原刊印石一方,供广东书法院收藏;

(3)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4)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5)投稿请填写《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广东文艺网”、“广东书法院”网、“中国书法家论坛”、“中国书法网”下载。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及相关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六、展览时间、地点

二O一五年十二月在广州举行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开幕式。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10月7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汇款

1、汇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邮编:511400

汇款联系人:何钰婷

联系电话:020-39976152

2、投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邮编:511400

投稿联系人:罗炳生18026320983、李林惠18026226913

办公电话:020-39976113

九、其它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活动组委会。


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首届“容庚奖”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邮编

省份

作品名称


   


  是否中国书协会员


(可另附纸)

退稿费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广东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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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石柱. 男  .50岁
邮编:655600.
云南省陆良县同乐大道上段陆良中国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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