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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扬被告,再证人品硬黄金 □彭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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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16:4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范扬被告,再证人品硬黄金

□彭庆阳
  近日,书画界沸沸扬扬传播着“画家范扬被告了”一事。说的是画商、南京澄怀美术馆馆长吴立平,把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南京书画院院长范扬给告了。原因是二者合作八年来,被告没有履行其给画的义务,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画商吴立平就把范扬给告上了法庭。
  此消息一出,即在圈内引起极高的关注,原因是此案的主人公范扬,在当今书画界、收藏界可谓炙手可热、如日中天。据说他的作品目前市场价在20万至30万元每平尺,仅2013年后半年,成交量就高达500余幅,最高单价突破550万元,作品被收藏界誉为“软黄金”。你说,这么一个人,摊上这么一个事,真有些可惜了。
  先不管这场官司最后孰赢孰输,就这事件暴露出的诚信问题、人品问题,确实值得我等旁观者进行反思。其实,书画家和画商之间的往来,就如同市场上卖青菜和买青菜的关系,有经济往来就会有经济纠纷,所以在书画界出现这样的事情,也不足为奇。
  放眼古今中外,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名作之所以成为名作,画商可谓功不可没。画家和画商之间本来应该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画家看重画商的实力、能力,希望画商能够为其进行资本运作、包装宣传、市场推广;画商则看重画家的发展潜力、艺术造诣,希望对其进行运作后,能够获得更大的效益。“放长线钓大鱼”,通过长期有序的运作,以提高画家作品的社会效益,从而达到盆满钵满皆金银的效果。要想形成这种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画家和画商对彼此所看重的内容固然重要,可有一项更重要的却经常被忽视,那就是彼此的“人品”。
  何谓人品?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的品位、道德。我们常说成“才”要先成“人”,什么样的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人品”的高低决定“事品”的高下,反之,“事品”的高下也反映出“人品”的高低。范扬和吴立平的合作,也是立过条约、签过协议的,彼此间的纠纷也非一日之事,为何还能合作八年?时至今日才把此事抖出来?难道真如原告吴立平所言“不敢得罪范扬,所以总是恳请范扬能良心发现,给他一些画”等等。谁是谁非,恩恩怨怨的纠纷,怕是这两个当事人都难以说个一清二白了,也唯有通过法院来裁决。先不管结果怎样,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画家范扬和画商吴立平的“人品”都存在问题,一个画坛翘楚,一个商界精英,可惜都没写好一个“人”字。
  有人调侃说“范扬被告了”又是艺术界的一场炒作,如同演艺明星闹绯闻,为的是出风头、引人关注。
  我看,未必,因为这场官司没有赢家。
  画家范扬在书画界、收藏界可谓家喻户晓,每年上千幅作品的交易量,每平方尺20万至30万元的价格,如此名利双收,应该是知足了。这场风波给范扬带来的可谓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比如,正在和他合作的其他画商、画廊、收藏家,心里会不会犯嘀咕,要是胆小谨慎的,恐怕都不敢合作了。他的学生会怎么想?“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此乃师德之本也。”观照于此,范扬有没有做到呢?老百姓会怎么想?哦,原来范扬的画这么值钱,又这么能画,那身价可不一般,这么一个有钱的人却没做过多少回报社会的事,老百姓对他评价能好吗?还有,税务部门会不会找上门来,查收他的个人所得税?国家画院的领导会不会找他勉戒谈话?总之,范扬要为此闹心了。
  再说说这个画商吴立平,把自己描述得可怜巴巴、凄惨兮兮,说什么自己八年就投资范扬一个画家,结果把范扬炒起来了,自己却落了个倾家荡产。由于描述得太过了,让人感觉有夸大其词之嫌。“买的没有卖的精”,一个整日于商界打拼的生意人,能算计不过一个画画的才子?那这智商也太弱了吧,八年花巨资投资一个画家,而这画家还欠着他的画,他那钱从哪来的呀?这中间还是有许多疑点令人不能信服。但是,从发展事态来看,这画商吴立平胜诉的几率比较高,胜了官司却输了“人”哪!这点,他应该很清楚,以后还怎么在艺术圈混,哪个艺术家还敢和他打交道?
  所以,这场官司不管最终结果怎样,两人在“人品”上都已经输了,而且伤得不轻。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书画界也是这样,不管是书画家,还是画商,如果人心不古、诡变百出,谈什么样的约定、签什么样的协议也都难以保证。“笨人才耍心眼儿,聪明人只需厚道”,还是那句话,不管是为艺为商,还是先为“人”吧!
  如果把书画作品誉为“软黄金”,我看真正的“硬黄金”就是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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